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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殡葬,殡葬业“暴利”的根源不只是垄断
近日,北医三院外包太平间巧立名目收取高价丧葬费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已就此做出回应。(4月11日《新华社》)
面对近年来频出的“死不起”现象,很多人士分析认为,“造成殡葬行业暴利的原因在于垄断”,指出行政掌控的资源应多交给“市场”。
这一分析和判断是正确的,但笔者认为只说对了一半。由于殡葬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对这一行业的管理与调控除了需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以外,仍然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干预。所以,造成殡葬行业暴利的原因除了行政“垄断”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管理的缺位。或许你要问,本来就是因为政府管得太紧了,所以有暴利,何言政府管理的缺位呢?这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我们首先要弄清楚谁是“政府”,谁在垄断。
各地出现的殡葬暴利和死不起,其根源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争利,而这恰恰是政府没管好的结果。资料显示,绝大多数民政部门的殡葬行业都是自收自支单位,不仅中央政府并没有从中得利,甚至地方政府都没有从中得利,相反国家财政每年还有专项拨款。所以,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只能代表一个地方的小行政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打着“政府”的牌子,干着“政府”并不希望干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但是,由于这些部门执行着政府的职能,成了政府的受托人,因“政企合一”而造成了“政企不分”,最终使“政府”的角色虚置,少数职能部门便有可能利用这样一个权力监管的真空寻求私利。
行政有作为,垄断不可怕,行政不作为,市场也是祸。垄断固然会有许多副作用,但垄断本身并非罪恶,况且,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仍然要实行国家垄断。同样是垄断,有的地方以民生为重,殡葬行业收费相对合理一些,没有给群众生活造成多大负面影响。同样是市场,如果行政不作为,放任市场发育并不成熟的殡葬服务企业漫天要价,甚至明抑暗扬,明打暗帮,限少放多、限小放大,纵容其形成市场性的垄断,这种以市场为幌子的垄断行为对老百姓的利益损害更大。相反,如果行政有所作为,一方面不会允许职能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利用行政垄断资源办企业,另一方面,也不会对市场性垄断束手无策。如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182.28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祸起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
地方行政的作为与不作为不应是一种道德评判。正因为我们往往习惯于道德评判,所以许多该管的事情没管起来,不该管的事情又管了。必须用制度限定“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主要是当好裁判员、服务员,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要让老百姓在生、老、病、死方面享受国家一定的福利。目前,中国人在生、老、病方面已经开始享受到了基本福利,而在“死”方面却似乎讳莫如深。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让老百姓“死得起”,死得体面,这是政府应该作为的,这应当是法定责任。如果有地方存在“死不起”现象,无论是“垄断”行为还是市场“行为”都应该追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没有制度约束,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十有八九会选择不作为或乱作为,就会存在为谋求小团体之利益,拚命保护和扩大权利寻租空间的可能,类似的官办殡仪馆与民争利、民办殡仪馆天价收费的现象就会此起彼伏,防不胜防。
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回避不了。有的家庭本来唯一的顶梁柱没有了,有的家庭已经为死者治病债台高筑,真的是家破人亡,雪上加霜。面对这点,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让死者体面地死,让生者轻松地生,不让一个人的死亡成为家庭经济的“二次打击”,不因殡葬费用而让一个家庭“因死致贫”或“因死返贫”。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转自:殡葬服务百科